古代流放犯人,衙役也要辛苦押送数千里,为什么都争着干这份差事

发布日期:2025-10-12 08:24    点击次数:91

在中国古代司法体系中,除了斩首这类极刑外,流放是一种极具特色的刑罚方式。在交通极其不便的古代社会,流放的距离往往长达千里之遥,光是前往流放地的漫长路途,就足以让许多犯人命丧黄泉。

这些流放地如岭南、宁古塔等地,大多位于偏远边疆,沿途尽是崎岖山路。犯人不仅没有代步工具,即便有钱也难雇车马,只能靠双脚跋涉。在医疗条件匮乏的年代,许多体弱的犯人往往撑不到目的地,就因疾病、饥饿或恶劣天气而倒毙途中。

虽然流放比死刑仁慈,但这份活罪同样令人闻之色变。有趣的是,负责押送的衙役们却对这份差事趋之若鹜,甚至不惜贿赂上司以求获得押送机会。这看似矛盾的现象,实则暗藏玄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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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理解其中缘由,首先要了解古代衙役的真实情况。与影视剧中威风凛凛的捕快形象不同,古代衙役分为三大类:负责内务的皂班、从事体力活的壮班,以及专司侦查的快班。其中快班又细分为骑马的马快和步行的步快。

更令人意外的是,大多数衙役并非正式编制人员。以清代大兴县为例,正式衙役仅127人,却要管理数十万人口,不得不大量雇佣白役(临时工)。这些人的年俸仅3-12两白银,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,主要收入来源全靠在办案过程中收取的各种规费。

正因如此,押送流放犯人这份苦差反而成了香饽饽。首先,许多流放者原是达官显贵,家属为求路上照顾,往往会重金打点衙役。其次,即便犯人一贫如洗,衙役也能从衙门领取差旅费,还能克扣犯人口粮中饱私囊。再者,押送途中还能避开衙门繁琐公务,对习惯游手好闲的衙役来说反倒逍遥自在。
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若是押送女犯,衙役们更有利可图。这些曾经的贵妇人往往藏有贵重首饰,为求路上少受罪,都会主动孝敬衙役。种种灰色收入,使得这份表面辛苦的差事成为衙役们争抢的肥缺。

这种畸形现象,折射出古代司法体系的深层弊端。衙役们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的行为,不仅加重了百姓负担,更让本应严肃的刑罚执行过程充满了权钱交易。这段历史,为我们了解古代社会底层运作提供了独特视角。

发布于:天津市